明代的金融業發展(一)高利貸和典當業
信貸奇迹在明初没有甚麼新的成长,依然是靠私家假貸和典當,中叶今後才有銀号呈現。印子錢明顯很風行。明初的沈万三是着名的印子錢者,诚實的农夫瞥見他有那末多錢,觉得他拾到了聚宝盆,實在放印子錢就是他的聚宝盆。都會中放印子錢的收納纸巾盒,人不少。听說正德三年的時辰,各省布政司赴京朝見天子,刘瑾要他們每人送銀二万两才放他們归去,他們只得向北京的“巨家”假貸,回到本省,括敛民財,以便更加了偿。印子錢者天然不限于都會,屯子人民也在他們的剥削之下,一些田主和退休的仕宦很天然地成為這類資同族,农夫在歉收的年份或在迫切的時辰,不能不向他們告貸。
明代的寺库,名称极為繁多,如解库,解铺,典库,典铺、解典库、解寺库、解當库、典寺库、寺库、質库、質铺、印子铺等。有些是承继前代的称号,有些是新名词,如寺库則成為往後的通称了。
明代寺库的情景,只能從别史中看出一點。那時口臭噴劑,已發生了品级,有所谓巨典、短押。顾名思义,巨典天然是指財力雄厚,但從短押一词的意义来看,巨典還包含當期比力长的特色。它們接當的金额也比力大,零散小買賣不愿做。而短押則不单資力小,當期也比力短,天然收當也以零散微物為主,或以銀押,或以酒米押;押者都是贫民。但是常人對付名词是乱花的,小寺库不必定叫押店,有時叫小解铺、小寺库或小典。在本錢方面,每家本錢约一二千两到万两。内部人員随范围的巨细而定,若是有三小我,則一個司库房出纳,一個管管帐發貨,一個管業務。重要的营業就是接當,但同時也谋划平凡放款,和元代的解典库同样;只凭一张文契。固然谋划者做這類放款買賣,常常是還有筹算的控筆訓練卡,,多是诡计并吞债務人的房地產。乃至兼营各類副業,如交易军粮,兑换铜錢等。以是寺治療脫髮,库在明代還是一種重要的信汐止通馬桶,誉構造。在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单是河南一省便有两百十三家寺库,多為安徽人所開。安徽商人在明代很活泼。那時正值當局財務窘迫的時辰,天启年間拟向典铺征税,照成本税十分之一,估计可收二十万两,可見那時典當業的本錢约為二百万两。
明代自中叶今後,贸易和貨泉經济有顯著的成长,谋划典當的也以商報酬主。但一些权要田主也有将其貨泉投到這方面去的。這就表白當权要田主的貨泉財產已再也不彻底采纳窖藏的方法,而有转化為印子錢資木的趋向。
明代放款的利錢,大略按月两三分到五分,大明律中划定,“凡和放錢债及典當財物,每個月收利其實不得過三分,年代虽多,不外一本一利”但是典當的抽剥,不但仅在于利錢,另有其他方面;這就是在銀两收支的時辰,上新店鍍膜,下其手。兑出時輕一些,兑进時重一些;兑出的銀两成色差些,兑进的銀两,必定要足纹。有時收进的珠宝,拣好的掉换自用,值錢的工具利用各類捏词不准赎取等。或則用低成色金仿制實足金的首飾舉行更调,粗珠换细珠、低等石换好宝物等。
當票的情势和文字,不得而知,但借券的文字却可以用《金瓶梅》中的例子来代表:
“立借票人蒋文葱,系本县大夫,為因妻丧無錢發送,凭保人张胜借到鲁名下白銀三十两,月利三分,入手费用,约至次年本利交還,不致欠少,恐後無凭,立此借票存照。”
這就是嘉靖年間的期票了。所可注重的是借票上没有切當的了偿日期,這不是小說上的忽略,現實情景就是如许。由于有些放债的人,其實不急于收回本金,他們但愿债務人持久欠下去,永久吃利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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