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20-2-29 14:57:24

國台辦談“26條措施”:回應台胞訴求提供發展機遇

國台辦12月11日舉行專場新聞發布會,就上月出台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换互助的若干办法》(簡稱“26條办法”)等內容,答复兩岸媒體記者提問。

積極回應台胞台企關切

針對民進黨稱大陸出台“26條办法”是企圖干与台灣地區選舉,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應詢暗示,我們從不参与台灣地區選舉。“26條”緊扣經濟社會發展熱點,進一步回應台胞台企重點關切,含金量進一步提高,受益面進一步擴大,體現先行先試。在制订過程中充实調研,廣泛認真聽取了台胞台企訴求。有的办法是在一些处所先行先試后要復制推廣到更多处所,有的是部门台商台企特別關注的新興產業領域和巴望重點參與的。“這究竟是島內一些人說的所謂宣誓意義,還是實質冲破?讓事實來說話。”她說。

朱鳳蓮指出,一段時間以來,民進黨當局通過“修法”等手腕不斷進行政治操弄、煽動兩岸敵意、限縮打壓兩岸正常交换来往,實際上已造成台灣民眾特別是台商台生人心惶惑、杯弓蛇影。無論民進黨當局怎麼變換伎俩,目标都是為了恐嚇、懲罰參與兩岸交换的台灣民眾,在台灣社會造成为了“綠色可怕”,他們企圖以此謀取政治私利,不會治療椎間盤突出,得逞,也不得民气。

有記者問:大陸在“十三五”規劃中提到,擴大兩岸人員往來,完美台灣同胞待遇政策办法,又持續推出“31條办法”和“26條办法”。請問大陸在制订“十四五”規劃時是不是還會面向更廣大台胞群體來廣征意見?大陸將會在今朝基礎上再推出哪些办法來促進兩岸交融發展?

朱鳳蓮暗示,我們一向秉承以人民為中间的發展思惟,順應兩岸同胞加強交换互助的配合願望和台灣同胞期盼更多發展機遇的實際需求,持續出台“31條办法”“26條办法”等一系列惠台利民政策舉措,為台灣同胞分享大陸發展機遇供给更多同期待遇,遭到台灣同胞的廣泛歡迎和必定。

她說,國台辦將持續完美促進兩岸交换互助、深化兩岸交融發展、保障台灣同胞福祉的轨制放置和政策办法。在“十四五”規劃編制過程中,我們也會向有關方面積極反应廣大台灣同胞的訴求。

台灣住民可在大陸參加社保

《香港澳門台灣住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如下簡稱《暫行辦法》)近日正式出台,將於来岁1月1日起实施。有記者問及台胞會從《暫行辦法》中獲得哪些實實在在的好處,朱鳳蓮應詢暗示,出台《暫行辦法》是落實十九大提出渐渐為在大陸台胞供给同期待遇的一項轨制性放置,也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兩岸社會保障和大众資源同享首要主張的具體舉措,象征著在大陸就業、栖身、就讀的台胞可以和大陸住民一樣,享受國家供给的相關福利轨制。

朱鳳蓮說,社會保險轨制是國家供给的一種社會福利轨制。12月3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已就《暫行辦法》出台的布景和相關情況作了詳細介紹息争讀。

朱鳳蓮說,《暫行辦法》對台胞適用人員的考慮十分全面,對在大陸參保台胞實現了全覆蓋。該辦法不单適用於單位就業、靈活就業、個體經營等多種情势的就業台胞,并且適茵蝶, 用於在大陸栖身的未就業台胞,和在大陸高校就讀的台灣學生。對在大陸參加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和城鄉住民根基醫療保險的台胞,大陸各級財政都將按規定給予相應財政補助,保障參保台胞的社會保障程度。

她介紹說,考慮到減輕台胞繳費壓力和返台事情學習實際必要,《暫行辦法》為台胞在大陸參加社保做出特别放置。台胞如不選擇在大陸和台灣雙重保險,可憑相關授權機構出具的証明,不在大陸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切實解決了台胞關注的雙重參保問題。台胞如在達到規定的領取養老金條件前離開大陸,可選擇保存賬戶、再次來大陸就業或降血壓藥,栖身時繼續繳費,也可選擇由本人書面申請終止社保關系,一次性提取社保個人賬戶內的儲存額。

朱鳳蓮說,《暫行辦法》還明確規定台胞享有參加5項社會保險的權利,此中生养保險和工傷保險由大陸用人單位繳費,彻底不必要參保台胞個人繳納任何費用,切實有用晋升了台胞在大陸參保的社會保障范圍和力度。

冀配合解除交换中的人為障礙

有記者問:“26條办法”第11條提出,推動兩岸食物、農產品、消費品平安監管互助。島內有人質疑稱,在當前兩岸協商聯系機制停擺情況下,難以落實這方面互助。該問題可否解決?

國台辦經濟局副局長陳斌華應詢暗示,由於眾所周知的缘由,兩岸轨制化協商聯系機制停擺,但我們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换互助的步调沒有遏制。推動兩岸食物、農產品、消費品平安監管互助,是造福兩岸同胞和相關產業的具體舉措,大陸方面將認真落實。但愿兩岸同胞配合尽力,解除兩岸交换互助中人為制造的障礙,真正增進台灣同胞长处福祉。

陳斌華介紹說,為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换互助,推動台灣輸入大陸商品便捷快速通關,支撑兩岸第三方檢驗檢測市場發展,大陸海關正加速完美進出口商品質量平安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钻研制订採信第三方檢驗機構結果办理轨制。

有記者問:“26條办法”第6條提到,支撑合适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在台資企業集中地區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請問現在有哪些具體做法,將來會若何進一步保障這條办法?

陳斌華暗示,今朝台資金融機構在大陸設有融資租賃公司7家,業務開展杰出。銀保監會已出台《融資擔保公司監督办理條痛風治療,例》,正制订《小額貸款公司業務經營監督办理暫行辦法》和《融資租賃業務經營監督办理暫行辦法》。上述政策性文件將同等對待包含台資企業在內的發起人依照相關規定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融資租賃公司等新型金融組織。

他說,下一步,銀保監會將進一步完美市場監管束度,積極支撑合适條件的台灣金融機構和企業發起或參與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優化服務,推動兩岸金融業交融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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