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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昆明一男子冒名幫人融資30億 騙取2650萬元顧問費 [打印本頁]

作者: admin    時間: 2019-6-12 13:39
標題: 昆明一男子冒名幫人融資30億 騙取2650萬元顧問費
用化名假身份幫人融資30億 騙取2650萬元顧問費

一審判決,被告行為構成詐騙罪和行賄罪,獲刑18年罰50萬 二審庭審,被告稱受到“變相肉刑”,法院為調新証據暫時休庭

幫人融資30億元,本是一件轟動國內金融界的乐成案例,可最后卻查出問題。檢察機關發現,幕后推手——昆明中基投資办理有限公司大股東袁某在洽談過程中,涉嫌利用化名字和假身份,騙取對方2650萬元顧問費﹔同時,他還涉嫌行賄250萬元。本年4月23日,一審判決,袁某因詐騙罪和行賄罪獲刑18年。昨日的二審中,袁某暗示曾遭“變相肉刑”。法院合議認為,在不法証據解除時,因出現新証據必要調取,案件暫時休庭。

案發過程

2012年

一筆30億元的融資業務引发國內金融界關注。促进該業務的恰是昆明中基投資办理有限公司(如下簡稱中基公司)大股東袁某。

2013年7月

國家審計署到昆明交通產業股分有限公司(如下簡稱交產公司)查詢華能貴誠信任有限公司(如下簡稱華能信任)貸款事項時,發現辦理業務過程中存在問題,袁某當時利用的身份和名字是冒充的。偵查機關隨后参与調查。

2013年11月28日

袁某被北京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突擊審訊后,於11月29日被變更強制办法,在指假寓所監視栖身,案件移送昆明司法機關偵查。

2014年1月

交產公司向警方報案,稱在這筆融資業務中,蒙受袁某蒙騙。同年1月22日,袁某被核准依法拘系。

2015年

4月23日

昆明中院一審判決,袁某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和行賄罪,兩罪並罰,決定處以有期徒刑18年,處罰金50萬元。

指控

洽談業務時名字和身份都是假的

本年,昆明中院對此案進行一審審理。

昆明市檢察院指控稱,2012年,袁某利用化名字,虛構了華能信任西南地區總經理身份,通過與昆明市交通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兼交產公司財務總監邱某(另案處理)聯系,參與到華能信任與交產公司的30億元融資業務洽談中。

在此過程中,袁某冒充華能信任名義,请求交產公司與中基公司簽訂融資框架協議,及財務顧問協議,並收取融資額1%的顧問費。如不答應,華能信任將不予融資。迫於資金壓力,交產公司與中基公司簽訂了相關協議。

2012年5月和9月,在收到銀行的30億元款項后,交產公司前后向中基公司付出2650萬元顧問費。此中,2000萬元被袁某用於投資礦山,此外650萬元用於償還債務,及購買車輛等個人消費上。

别的,2012年年末,為感謝邱某在瑜珈褲,洽談過程中供给的便当,袁某向邱某行賄250萬元。

一審

法院認定被告行為構成詐騙罪和行賄罪

交產公司相關負責人供给的証詞稱,洽談中,袁某都因此華能信任西南地區總經理身份出現,交產公司一向錯誤認為這筆顧問費是給華能信任的,直到2013年7月,審計署調查出問題后,才晓得袁某真實身份。

華能信任相關負責人暗示,該公司沒有西南地區總經理這一職位,“袁某假冒我公司事情人員身份。我公司除合同(華能信任也與交產公司簽訂了一系列信任貸款合同)約定的利钱外,沒收取其他費用。”

昆明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袁某以不法佔有為目标,虛構事實、隱瞞原形,騙取别人財物,數額特別庞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處罰金50萬元﹔此外,袁某為謀求不正當长处,給予國家事情人員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鑒於袁某有悔罪表現,法院決定數罪並罰,執行有期徒刑18年,處罰金50萬元。

袁某認為,他供给了融資顧問服務,這是應得的顧問費,不構成詐騙。至於行賄罪的指控,這是告贷,也不構成行賄。袁某隨即向省高院提出上訴。

二審

堅稱無罪 認為中介收伏務費公道正当

昨天,省高院公開審理此案。

袁某堅稱無罪,“中基公司是一家中介公司,幫助乐成融資后,收取服務費公道正当。”他認為,一審法院在審案中,疏忽了他作為中介的身份。

袁某說,本身一向以中基公司負責人身份與交產公司洽談這筆業務,從沒說過中基公司是華能信任的關聯公司。但邱某及其他交產公司員工卻証實,2012年头,他們通過昆明某銀行行長認識袁某后,袁某自稱是華能信任西南地區總經理,並向他們發了相關職位咭片。以后,袁某在北京放置他們與華能信任的洪某和劉某等認識,回到昆明后,袁某一向以華能信任事情人員的身份與交產公司談融資方案。

當公訴人詢問,為何要向交產公司發化名片時?袁某辯稱,當時沒帶中基公司咭片,想到本身公司與華能信任有業務往來,曾與華能信任事情人員有過口頭協議,便發了本身是華能信任西南地區總經理的咭片,“咭片上有郵箱,便於聯系!”但華能信任方面卻暗示,與中基公司沒業務往來,“我公司也不成能找中介公司來聯系業務。”

面對行賄罪的指控,袁某認為,這250萬元是借給邱某的,有手機短信為証。對於為何要借錢給邱某?袁某說,他覺得邱或人品好,借錢是為維護關系。

突發

自稱遭“變相肉刑” 法院為調取新証據暫休庭

昨日庭審進入到不法証據解除階段時,袁某當庭提出,曾在偵查階段被“變相肉刑”(即刑訊逼供的行為方法之一),親屬和后代均受到威脅。他認為,這些事变,讓他在精力上蒙受了嚴重的熬煎……

經合議庭合議后,審判長颁布发表因在不法証據解除中,出現新証據需調取,案件暫時休庭,開庭日期擇日通知布告。本報將繼續關注此案。(記者 熊波 實習減肥方法,生 張倩 劉岩 楊瀟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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